清代愛國詩人外交家-黃遵憲
黃遵憲(1848-1905)字公度,清末愛國詩人,杰出的外交家、政治家、教育家,1848年生于廣東嘉應(今廣東梅州市)(今梅城東區下市角),卒于1905年。他的一生可分為四個階段:即讀書應試階段(1863~1876);出使階段(1877~1894);參加變法階段(1895~1898);鄉居階段(1899~1905)。1877年十月(光緒帝三年)黃遵憲應邀任參贊,隨何如璋出使日本。光緒帝八年,黃遵憲調任駐美國舊金山總領事。
光緒帝十三年,黃遵憲成書《日本國志》,書中以大量篇幅介紹日本明治維新的情況,并批判秦漢以后的專制主義,肯定西方的立法制度,提出一系列學習西方的主張。光緒帝二十一年,黃遵憲參加強學會成為維新運動中的積極分子。光緒帝二十二年黃遵憲邀請梁啟超到滬創辦《時務報》鼓吹變法。光緒帝二十二年十月黃遵憲入京受到光緒帝皇帝和帝黨官僚接見,次年被任命為湖南長寶鹽法道等職,積極協助湖南巡撫陳寶箴推行新政。光緒帝二十四年八月,光緒帝帝任命黃遵憲為出使日本大臣。戊戌政變失敗后,黃遵憲被清政府列為“從嚴懲辦”的維新亂黨,但由于外國駐華公使等干預,清政府允許黃遵憲辭職還鄉。黃遵憲回鄉后仍熱心推進立憲、革命等工作,并潛心新體詩創作,被譽為“詩界革命巨子”。同時,他熱心家鄉教育事業,創立嘉應興學會議所,自任會長,積極興辦新學堂。黃遵憲的著作生平自定的有《日本雜事詩》、《日本國志》、《人境廬詩草》等3種。
論詩主張“我手寫吾口”,要求表現“古人未有之物,未辟之境”。長于古體詩,有《日本雜事詩》及《境廬詩草》。
多年來黃遵憲的歷史地位被不少人局限性地理解,后人往往從文學或詩界革命的領域去理解他,而忽視其作為愛國者、思想家、變法維新者、政治家的本來面目,對黃遵憲歷史地位全面深刻認識,是直到近年來才開始出現的。”且看:
———影響中國近代思想界的達爾文進化論和盧梭民約論,最早是由黃遵憲介紹到中國來的,中國士大夫最早是從黃遵憲撰寫的《日本國志》了解到人權、民主、平等的概念。《日本國志》中的維新變法思想,使當時的康、梁乃至光緒帝皇帝都受到很大啟發,其“分官權于民”的思想明顯地啟發了一代偉人孫中山形成民權主義的思想。
———黃遵憲與康有為、梁啟超、譚嗣同、章太炎、嚴復等“書生議政,坐而論道”不同,他有豐富的外交實踐經驗與斗爭經驗,他在戊戌政變前的湖南創立了保障社會治安的保衛局等措施在政變失敗后仍能保留下來,就說明黃遵憲的改革是切中國情的,他在湖南協助陳寶箴推行新政的卓越成效是他把變法理論靈活運用于中國實踐的結果。
———黃遵憲在漫長的外交生涯中,深知國家主權的重要性,沉痛指出:“弱為萬國役,治為天下強。”他致力保護華僑、僑工的權益,抵制排華運動,聯絡僑商組織商會;在新加坡又創立保衛華工的南洋護照制度。
———黃遵憲被公認為晚清“詩界革命的一面旗幟”,其“我手寫吾口,古豈能拘牽!”的吶喊成了詩界革命的口號;其《人境廬詩草》的清新之風,一掃舊體詩的陳腐暮氣;其詩作真實生動地記錄了晚清絕大多數重大歷史事件,因此生前即有晚清“詩史”之譽。
黃遵憲在短短的58年生涯中,游歷日、英、法、意、比、美及新加坡等西方國家以及香港等共13個年頭,親身感受到撲面而來的西方文化浪潮,他站在中華民族自強不息的高度,理性地把握世界的潮流和中國的國情,積極主張維新變法,在維新變法失敗后,他卻矢志不渝,堅信“滔滔江水日趨東,萬法從新要大同”的革新之道。100多年過去了,今天緬懷起這位客家先賢的遠見卓識,仍然令人肅然起敬!
黃遵憲所著《日本國志》是近代中國系統介紹日本政治、歷史、人文、地理的重要專著,其詩作《日本雜事詩》等反映了近代中國許多重大歷史事件,被稱為“詩史”。
黃遵憲故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