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煥,字元素(《明史本傳》),一說字自如(《黃尊素說略》)。生于萬歷十二年(1584年)四月二十八日。祖籍廣東東莞,出生于廣西布政使司梧州府藤縣北門街。(一說袁崇煥出生于廣東東莞,年十四隨祖袁世祥,祖袁子鵬遷至廣西藤縣)
【出關之前】
崇煥萬歷四十七年(1619年)中三甲第四十名,賜同進士出身,授福建邵武知縣。為人好談兵。夏允彝《幸存錄》說其:“崇煥少好談兵,見人輒拜為同盟,肝腸頗熱。為閩中縣令,分校闈中,日呼一老兵習遼事者,與之談兵,絕不閱卷。或問之,則曰:士子宜中者,自有命在,隨意抽取可也。斯豈執事必敬者乎?”
天啟二年(1622年),監察御史江日彩上疏舉薦, 江日彩疏曰“今邵武令袁崇煥,夙攻兵略,精武藝,善騎射。臣向過府城,扣其胸藏,雖曰清廉之令,實具登壇之才,且厚自期許,非涉漫談。其交結可當一臂者,聞尚多人。今見覲于輦轂下。樞部召而試之,倘臣言不虛,即破格議用,委以招納豪杰,募兵練將之寄,當必有以國家用者。” 同年,袁崇煥單騎深入遼東敵后,備陳關上形勢和方略,請兵御守山海關。二月,袁崇煥被任命為兵部職方主事,同月又被破格提拔為山東按察司僉事,監軍山海。(《熹宗實錄》)
【請筑寧遠】
天啟二年(1622年)三月王在晉經略遼東,四月有駐守北山的湖廣士兵潰逃,袁崇煥殺數人乃定。六月王在晉令袁崇煥移往中前所,監參將周守廉,游擊左鋪,經理前屯衛事務。袁崇煥當夜出發,次日抵達前屯。夜行荊棘老虎、豹狼中,四鼓入城,將士莫不壯其膽(《三朝遼事實錄》)。王在晉甚為倚重,題請升其為寧前兵備僉事。
王在晉當時商議在八里鋪筑山海重關,袁崇煥以為不妥,力爭。朝廷命大學士孫承宗親往視察,六月二十六日,孫承宗抵山海關,駁回了山海重關之請。孫承宗召集關內外眾臣公議,閻鳴泰主守覺華,袁崇煥主守寧遠。孫承宗實地考察后,認為寧遠乃山海天然重關,聽從袁崇煥之議。
八月,孫承宗自請督師遼東,王在晉調南兵部尚書。閻鳴泰升任巡撫遼東,袁崇煥調山石道。九月,孫承宗抵關。十二月,閻鳴泰令袁崇煥審核兵數,袁崇煥私斬小校(《明史本傳》,《三朝遼事實錄》中記其殺二人)至軍營幾乎嘩變。孫承宗怒其以監軍專殺,袁崇煥請罪。
天啟三年(1623年)春,孫承宗命袁崇煥撫哈刺慎各部,令其移出八里鋪至寧遠,收復二百七十里(《孫承宗年譜》)。孫承宗初令祖大壽筑寧遠城,九月又令袁崇煥和滿桂前往,袁崇煥定城規模,督祖大壽等建城。天啟四年(1624年),寧遠城竣工,逐成關外重鎮。
天啟四年(1624年)春,孫承宗上疏言“寧遠可戰可守”,又說“愿用崇煥指殫力瘁心以急公”不愿用“腰纏十萬之逋臣,閉門頌經之孱膽”,帝聽之。
九月,袁崇煥馬世龍等攜兵一萬兩千巡邊廣寧,敘勞進兵備副使,繼又升至右參政。同年,袁崇煥父病故,袁崇煥兩疏請辭,不許。
天啟五年(1625年),孫承宗,遣兵分駐錦州松山杏山等城,同年,因柳河之戰,孫承宗屢次遭參,請辭。十月,兵部尚書高第經略遼東。
【寧遠大戰】
高第上任后,認為關外必不可守,力主盡撤寧錦之兵于山海關。督屯通判金啟倧上書給袁崇煥力拒,金啟倧書曰“錦、右、大凌三城皆前鋒要地。倘收兵退,既安之民庶復播遷,已得之封疆再淪沒,關內外堪幾次退守耶!”袁崇煥亦力爭不可,其言:“兵法有進無退。三城已復,安可輕撤?錦、右動搖,則寧、前震驚,關門亦失保障。今但擇良將守之,必無他慮。”(《三朝遼事實錄》卷十五)。高第不聽,仍令馬世龍撤寧、前二城之兵。(《孫承宗年譜》),袁崇煥說“我為寧前道也,官此當死此。必不去”(《邊事小記》)高第只得盡撤錦州右屯松山杏山大小凌河等處兵馬,棄糧粟盡十萬余石。十二月,袁崇煥升任按察使,仍主事寧前。(《孫承宗年譜》)
天啟六年(1626年)正月十四日,后金兵渡遼河。右屯守將周守廉逃,松山等處守將左輔亦燒毀糧儲廬舍而退。(《東華全錄》)。袁崇煥聞之,與副將滿桂,參將祖大壽,守備何可綱,集將士誓守寧遠。令中左所都司陳兆闌和都司徐敷奏率兵入城,左輔朱梅為外援。(《三朝遼事實錄》)。又傳令通知前屯趙率教,山海關楊麟有寧遠之潰兵皆斬。
二十三日,努爾哈赤率后金軍至寧遠,努爾哈赤自稱率軍三十萬,必破此城,令袁崇煥投降。袁崇煥答曰:“來兵稱三十萬虛也,約有十三萬。吾修治寧遠決守以死豈肯降耳”(《東華錄》)。后金攻城,袁崇煥等寧遠守軍以火器拒之,寧遠通判金啟倧也因點炮自燃,為國捐軀。(《大明熹宗實錄?》)。
后金攻打寧遠不下,分兵略覺華,島上參將金冠等七千水兵抗擊殉國,七千商民被屠殺。后金焚毀覺華島糧料八萬石,船兩千只。崔呈秀彈劾高第、楊麟,楊麟因不援削職,高第準其辭職還鄉。王之臣代替高第督師遼東。(《國榷》)
天啟六年(1626年)三月七日,復設遼東巡撫,袁崇煥為之。敘功,加袁崇煥兵部右侍郎,蔭千戶。袁崇煥三疏辭之,不許。
【巡撫遼東】
時值滿桂趙率教交惡,袁崇煥五月上疏請調滿桂,王之臣以為不妥,以滿桂勇猛調其任為山海關總兵,袁崇煥認為不可,逐經撫不和。經過朝廷調停,袁崇煥和王之臣分權,袁崇煥主關外,王之臣主關內。袁崇煥認錯,并復請滿桂調任山海關。(《兩朝從信錄》)
八月努爾哈赤死,袁崇煥遣使者吊唁努爾哈赤。后金皇太極趁機遣使回復,謀求議和。袁崇煥奏報朝廷主以和緩之,以建錦州大小凌河諸城。遼東經略王之臣主張派遣使者非計,應回絕和議。王之臣奏疏:“年來奴酋求和于西虜(蒙古),而西虜不從;屈服于朝鮮,而朝鮮不受。一旦議和,彼必離心,是益敵以自孤也!近日,都官過通令處,虜鞭其背云:‘汝漢人全無腦子…… 喇嘛替他吊孝求和,反倒教別人與他為仇,我等不如也投順罷了’”。(《兩朝從信錄》)。御史智鋌言,督撫意見各異,恐誤邊事(《國榷》)。天啟七年(1627年)正月,召回王之臣,關內關外之事盡付袁崇煥便宜行事(《三朝遼事史錄》)。
天啟七年(1627年)正月初八,皇太極一面遣使與袁崇煥議和,一面出軍(《三朝遼事實錄》作八萬,《八旗通志》無兵力數字記載,朝鮮實錄稱約3萬)后金軍渡過鴨綠江,進攻朝鮮,史稱“丁卯之役”。(《東華全錄》),十四日,克義州,分兵攻打毛文龍東江鐵山部。毛文龍遁入云從島(《三朝遼事實錄》)。
朝鮮和毛文龍告急,朝廷命袁崇煥發兵援助,并揀輕兵搗巢,袁崇煥上疏無虛可搗。疏言“頃聞奴兵十萬掠鮮,十萬居守,何所見而妄揣夷穴之虛乎?我縱傾伍搗之,無論懸軍不能深入,即深入奚損于逸待之夷?而虎酋新并粆花,意殊區測,都令、塞令新通于奴而仇于我,萬一我兵正道以東,奴暗以輕騎北出而襲我關寧,此時救人耶,抑自救耶?”,派徐璉率水兵千人援東江,令派趙率教朱梅率領九千人至三岔河牽制。而朝鮮已經和后金達和,趙率教等人兵回。
【寧錦之戰】
天啟七年(1627年)四月初八,皇太極遣使者責怪其趁機修筑不愿講和。時錦州城已修筑完成,大小凌河尚未完工。五月十一日,皇太極率后金軍過大凌河。駐大凌河城版軍無城可守,退至錦州。(《東華錄》)后金直抵錦州。
錦州城內總兵趙率教一面固守城池,一面派使者河后金和談緩兵待援。皇太極書致趙率教令其降。趙率教答曰,“城可攻不可說”。十二日,后金攻打錦州城西,趙率教調兵遣將,火器齊發,后金不下,退后五里,遣人回去搬兵。(《東華錄》)
同時,袁崇煥遞書于趙率教,以“城中火器兵馬俱備,必不能克”鼓勵堅守《袁督師遺集》)。又令王喇嘛督蒙古各部揚旗于錦州各處,水師東出牽制,又令關外四城堅守不出,山海滿桂祖大壽馬世祿等出兵援助錦州。(《兩朝從信錄》)
是值滿桂暫駐前屯,率領祖大壽馬世祿領兵一萬出援。十六日在爪籬山與后金遭遇,小規模接觸戰后,明死六十余人,重傷三十人,后金傷亡相當。滿桂退回至寧遠城外。(《兩朝從信錄》)。
二十五日,后金援兵至,二十八日,皇太極率軍攻打寧遠,和滿桂馬世祿野戰于寧遠城外,滿桂身中數箭,馬世祿戰馬亦被箭傷。后金則貝勒濟爾哈朗,薩哈廉、瓦克達等亦受創。(《東華錄》),袁崇煥臨城令分路進殺,后金軍退(《兩朝從信錄》)。
同一天,趙率教從錦州城殺出,與后金留守軍隊大戰,小勝后退回,游擊覺羅拜山,備御巴希等被射死(《清太宗實錄》)
二十九日,后金從寧遠撤回,六月四日再攻打錦州,攻城不下,死傷眾多。當夜,皇太極以天熱士兵難耐為由撤兵。袁崇煥被言官以暮氣難鼓為名受到彈劾而辭職。
【平臺應對】
熹宗崩,崇禎即位,魏忠賢被誅。朝臣紛請召袁崇煥還朝。崇禎元年(1628年)四月 崇禎任命袁崇煥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七月袁崇煥入都,十四日崇禎帝召見平臺。袁崇煥慷慨陳詞,計劃以五年時間恢復遼東,并疏陳方略,皇帝大喜,袁崇煥復奏掣肘,袁崇煥奏曰“以臣之力治全遼有余,調眾口不足。一出國門,便成萬里。嫉能妒功夫豈無人?即不以權力掣臣肘,亦能以意見亂豈臣謀”。(《崇禎紀事》)二十四日崇禎賜崇煥尚方寶劍,便宜行事。袁崇煥疏謝并陳方略,崇禎贈蟒玉銀幣,崇煥辭莽玉不受。
【二次出關】
袁崇煥出關其時,關寧兩鎮十三營因缺餉四月而嘩變,擒遼撫畢自肅,圍攻總兵朱梅推官張世榮等,兵備使郭廣籌兩萬,貸商民五萬以為餉,兵變稍解。畢自肅引罪自盡,袁崇煥抵關聞變,與郭廣密謀,斬殺十五首惡,貶左良玉等四人前鋒營立功,兵變方平。
八月二十一日,后金兵犯黃泥洼,袁崇煥令祖大壽卻之。(《國榷》)。袁崇煥舉薦王象乾撫虜,九月二十四日,崇禎召王象乾于行臺,王象乾奏程西部情形疏,崇禎大喜(《國榷》),逐令其與袁崇煥共計。王象乾抵關與袁崇煥議,定每年賞銀插虎漢八萬壹千兩(《明史》)哈刺慎三十六家亦有叛志,袁崇煥復照之邊前撫之,皆聽命。(《明史.本傳》)
時值登撫孫國楨任免,袁崇煥請罷登撫,又遼撫畢自肅死后新撫王家楨未行,袁崇煥請罷遼撫。又合寧錦二鎮為一,另總兵祖大壽駐錦州,加中軍何可綱為都督代替朱梅僉事駐扎寧遠。移薊州總兵趙率教至關門。至此關內外僅設兩總兵。
二年三月,朵顏(哈刺慎部)三衛大饑,請開糧于前屯之南臺堡,袁崇許之。
【矯詔擅殺】
崇禎二年(1629年),袁崇煥與兵部尚書王洽通書,認為毛文龍是議和的障礙,主張“關東款議,廟堂主張已有其人。文龍能協心一意,自當無嫌無猜;否則,斬其首,崇煥當效提刀之力。”后袁崇煥于7月24日借口閱兵設計文龍。以“祖制,大將在外,必命文臣監。爾專制一方,軍馬錢糧不受核,一當斬。人臣之罪莫大欺君,爾奏報盡欺罔,殺降人難民冒功,二當斬。人臣無將,將則必誅。爾奏有牧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語,大逆不道,三當斬。每歲餉銀數十萬,不以給兵,月止散米三斗有半,侵盜軍糧,四當斬。擅開馬市于皮島,私通外番,五當斬。部將數千人悉冒己姓,副將以下濫給札付千,走卒、輿夫盡金緋,六當斬。自寧遠還,剽掠商船,自為盜賊,七當斬。強取民間子女,不知紀極,部下效尤,人不安室,八當斬。驅難民遠竊人參,不從則餓死,島上白骨如莽,九當斬。輦金京師,拜魏忠賢為父,塑冕旒像于島中,十當斬。鐵山之敗,喪軍無算,掩敗為功,十一當斬。開鎮八年,不能復寸土,觀望養敵,十二當斬。”十二條罪名為由,用尚方寶劍斬同樣擁有尚方寶劍的一品武官毛文龍于皮島。并請旨曰:“臣今誅文龍以肅軍。諸將中有若文龍者,悉誅。臣不能成功,皇上亦以誅文龍者誅臣。”同時在向朝廷的奏報中承認逾權并請求處置(“文龍大將,非臣得擅誅,謹席稿待罪。”)崇禎二年(1629年)五月。帝驟聞,意殊駭,念(毛文龍)既死,且方倚崇煥,乃優旨褒答。俄傳諭暴文龍罪,以安崇煥心,其爪牙伏京師者,令所司捕。崇煥上言:“文龍一匹夫,不法至此,以海外易為亂也。其眾合老稚四萬七千,妄稱十萬,且民多,兵不能二萬,妄設將領千。今不宜更置帥,即以繼盛攝之,于計便。”帝報可。
崇煥雖誅文龍,慮其部下為變,增餉銀至十八萬。然島弁失主帥,心漸攜,益不可用,其后致有叛去者。崇煥言:“東江一鎮,牽制所必資。今定兩協,馬軍十營,步軍五,歲餉銀四十二萬,米十三萬六千。”帝頗以兵減餉增為疑,以崇煥故,特如其請。
關于袁崇煥殺毛文龍,明末史料普遍認為殺毛文龍是與滿清議和的條件之一,并將之比作秦檜殺岳飛。
“戍午,督師袁崇煥殺平遼將軍總兵官左都督毛文龍于雙島。崇煥自出都門,至寧遠,專主款。初,崇煥于寧遠捷報后,即令番僧往唁奴虜,意議和,會罷歸,未就。再出,無以塞五年平胡之命,聲言折沖,慮毛文龍泄其計,是身入島誘文龍至,……命水營都司趙可懷以尚方劍斬之。”
“建虜以扼其背,甚忌之。陰通款崇煥,求殺文龍。而崇煥中其計不覺也,惜哉。”
——《國椎·卷九十》
“五月庚戌,袁崇煥至雙島,毛文龍進謁,慰勞甚至。戊午,矯制殺文龍。崇煥自出都門至寧遠,專主款;於寧遠捷后,即令番僧往清軍中唁問,意欲議和。會罷歸,未就。迨再出,陛見日,許上五年復遼;既而懼上責效,欲復修款議。惡文龍擾之,乃決計斬文龍……”
——《崇禎實錄·卷二》
“先是降將李永芳,獻策於大清主曰:兵入中國,恐文龍截后,須通書崇煥,使殺文龍,佯許還遼。大清主從之。崇煥答書密允,復以告病回籍,乃寢。至是,再任,思殺文龍,則遼可得。”
——《明季北略·卷四》
“崇煥既殺文龍,密報于清議和。清主大喜,置酒高會。”
——《明季北略·卷五》
“初,天啟間,崇煥撫遼東,遣喇嘛僧餾南木座往建州主款,會罷歸,未就。至是再出,無以塞五年平遼之命,乃復為講款計。建州曰:‘果爾,其以文龍頭來。’崇煥信之,且恐文龍泄其款計,遂身入島誘文龍至……以尚方劍斬之。”
——《明史紀事本末補遺·毛帥東江》
“督師袁崇煥事,適當女直主(努爾哈赤)病死,崇煥差番僧喇嘛鎦南木座往吊,謀以歲幣議和。女直許之,乃曰:‘無以為信,其函毛文龍首來。’”
——《石匱書后集·毛文龍列傳》
“崇煥以女直主殂,差喇嘛僧往彼議和,殺毛文龍以為信物。”
——《石匱書后集·袁崇煥列傳》
“一至寧遠,遂為講款計。蓋自崇煥自寧遠奏捷之后,即令番僧往吊東夷以講和,以罷歸未就。再出無以塞平東夷之命,遂以平東夷自詭。慮島帥毛文龍泄其計,遂身入島,誘文龍斬之。”
——夏允彝(民族英雄夏完淳之父)《幸存錄》
“袁崇煥遣喇嘛僧吊老酋,因以款議未成,而崇煥去位。迨先帝初立,意在滅奴,召崇煥授兵柄。崇煥陽主戰而陰實主款也,甚至殺東江毛文龍以示信。嗣先帝之不許,遂嗾奴闌入脅款,仍戒以弗得過薊門一步,崇煥先頓甲以待。是夕敵至,牛酒犒勞。夜未央,敵忽渝盟,騎突薄城下,崇煥師反殿其后。先帝于是逮崇煥誅之,而款議再敗。”
——民族英雄徐石麒弘光年間所上的反對與滿清議和的著名奏疏
北京滿學學會會長閻崇年認為:袁崇煥殺毛文龍,是為了統一事權,是為了抗金大業,除掉了驕橫不法,抗拒議和、跋扈一方的毛文龍,對明朝是有利的,袁崇煥殺毛文龍體現了“大智、大勇”(閻崇年《明亡清興六十年》)
【己巳之變】
崇禎二年(1629年)十月,發生“己巳之變”,皇太極率十萬清兵繞道蒙古,十月戊寅日(12月11日)突破長城喜峰口,攻陷遵化,京師震動而戒嚴,同時詔令各路兵馬勤王。正在山海關附近的袁崇煥部,于十一月辛卯日(12月24日)在后金部隊抵達之前兩天趕到薊州,袁崇煥本應將來犯之敵阻擋在薊州至通州一線,在此展開決戰,以確保京城安全。皇帝給予袁崇煥組織各支勤王軍的權力以方便行事。袁崇煥將趕到的各路軍隊部署到其他防線,率關寧軍坐守薊州,并向皇帝承諾“必不令敵越薊西”。但皇太極在沒有受到任何阻攔的情況下直接通過天險薊門關,兵逼北京。但是袁崇煥在發現被后金軍越過防線后并未對后金軍進行追襲,而是經另一條道路趕到北京。六天后,于十一月丁酉日(12月30日)晚袁崇煥抵達北京廣渠門外,此時后金部隊已經到達北京城外4天。到達后袁崇煥的防區為廣渠門外。袁崇煥如此之舉,引起北京城外的戚畹中貴的極度不滿,紛紛向朝廷告狀:袁崇煥名為入援,卻聽任敵騎劫掠焚燒民舍,不敢一矢相加,城外戚畹中貴園亭莊舍被敵騎蹂躪殆盡。
在廣渠門防區,袁崇煥率領的關寧軍多次要求入城休整,均未獲得允許(勤王援軍不入城城下作戰是明朝規定),在面對莽古爾泰護軍及2000蒙古軍的攻擊下,占裝備及人數優勢的關寧軍一敗再敗,陣型被擊穿。
而后被后金主力擊敗的滿桂部在向關寧軍防線靠攏時被關寧軍弓箭部隊攻擊,滿桂中箭,發現箭支上有袁崇煥部標識,于是告至御前,皇帝在對戰爭部署的重重疑慮中召見袁崇煥,要求解釋,袁崇煥無言以對。于是宣布予以收押待審。而此消息傳出,關寧軍當即棄守防線,開始返回駐地山海關。
著名歷史學家閻崇年老師認為:“袁崇煥受明帝付托,誠心竭力,任事封疆,于朱明社稷,可謂‘義氣貫天,忠心捧日’”(閻崇年《明亡清興六十年》)
【凌遲處死】
崇禎帝十二月初將袁逮捕入獄,囚禁審訊半年后,崇禎三年(1630年),崇禎帝以“袁崇煥咐托不效,專恃欺隱,以市米則資盜,以謀款則斬帥”等罪名于三年八月碟(zhe)刑(分裂肢體)處死于西市,棄尸于市。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對袁崇煥恨之入骨,“劊子手割一塊肉,百姓付錢,取之生食。頃間肉已沽清。再開膛出五臟,截寸而沽。百姓買得,和燒酒生吞,血流齒頰”(《石匱書》)。
世傳皇太極施反間計,捕捉兩名明宮太監,然后故意讓兩人以為聽見滿清將軍之間的耳語,謂袁崇煥與滿人有密約,皇太極再放其中一名太監回京。崇禎皇帝中計,以為袁崇煥謀反。但是一些學者則傾向于相信崇禎皇帝殺袁崇煥,并非是皇太極的反間計得逞。由于袁崇煥是囚禁半年后才被處死的,不大可能是因一時激憤誤殺。事實上,擅殺毛文龍一事,就足以使崇禎皇帝決心殺之。
【翻案經過】
乾隆四十九年(1772年)乾隆帝下詔為袁崇煥翻案。《清高宗實錄》載:“袁崇煥督師薊遼,雖與我朝為難,但尚能忠于所事,彼時主暗政昏,不能罄其忱悃,以致身罹重辟,深可憫惻。”
近代則有著名保皇黨人康有為、梁啟超在清朝末年,為了對抗反清的革命黨人宣傳漢族主義,修建了袁崇煥祠堂,并找來一個叫佘靜江的人守祠堂。康有為考證出佘靜江是袁崇煥身邊一個叫佘義士的人的十二代傳人,并一直為袁崇煥守墓。梁啟超則寫了《袁督師傳》,給了袁崇煥非常高的評價,同時認為明朝皇帝殺害袁崇煥,所以才會亡國。
北京滿學會會長閻崇年在百家講壇的《明亡清興六十年》中對袁崇煥作出了極高的評價。